与会人员合影
2012年12月3日,由我院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主办的“2012年度南澳I号考古发掘工作总结会”在广州召开,来自国家文物局、广东省文物局、广东省博物馆、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青岛、宁波、武汉、福建基地、福州市文物考古工作队、汕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澳县云澳边防派出所的二十余位相关领导及专家与会。我院院长、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刘曙光出席会议。会议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何斌所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南澳Ⅰ号”沉船水下考古发掘项目领队崔勇、副领队周春水、广州打捞局张永强关于2012年“南澳Ⅰ号”发掘项目的工作汇报。汇报分别从项目总体工作、技术创新、水下工程等方面对2012年发掘工作进行了总结。其中,着重介绍了关于水下探方框架、潜水钟、RTK技术、新型抽沙工具、水下灯阵等新技术、新方法在项目中的应用。
2012年度“南澳Ⅰ号”沉船水下考古发掘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摸清沉船船体结构情况,基本清理完毕船货,并对出水文物进行现场保护处理,同时开展沉船遗址的原址保护。2012年工作共打捞出水各类材质文物5805件,铜钱1906枚;确认沉船为南北走向,船体分为25个舱,残长2485厘米,最宽处750厘米。
与会专家认为,2012年度“南澳Ⅰ号”沉船水下考古发掘工作组织、管理得当,发掘过程规范、安全,保护理念先进,工作效率较高,海洋工程与水下考古工作配合较好,采用了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取得了多项重大技术突破,收获了丰硕成果,对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沉船信息,尤其是船体的相关信息;做好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工作;做好资料整理及报告编写工作;同时做好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刘曙光院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2年度“南澳Ⅰ号”沉船遗址水下考古工作取得的新进步与新成果。他指出,“南澳Ⅰ号”水下考古发掘项目是举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之力开展的具有长远影响力的重大项目,相关工作的开展不仅带动了广东省、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水下工作能力的提升,对全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也有显著推动作用。应从全局出发,更好地对“南澳Ⅰ号”取得的成绩进行总结,既总结其在锻炼队伍、推动工作方面的宏观作用,也总结其在项目管理、与海洋工程单位配合、新装备与新技术使用、经费使用管理等项目组织、实施方面的具体经验。他还指出,应利用合适机会向国外同行介绍“南澳Ⅰ号”工作;将“南澳Ⅰ号”水下工作作为成功范例,推广用于培训案例及教材素材;建议明年考虑为“南澳Ⅰ号”发掘申请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奖;同时考虑将“南澳Ⅰ号”出水文物部分标本移交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家博物馆、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地方基地等单位陈列、研究,起到更好的宣传作用。
刘院长强调,“南澳Ⅰ号”水下工作尚未最后完成,需尽快开展后续性工作。一是遗址的保护。他要求,当务之急应对沉船遗址的保护方式提出倾向性意见,可以从贯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公约倡导的原址保护理念出发采取积极措施,制定方案并向国家文物局提出需求,落实“南澳Ⅰ号”沉船遗址的监测、保护经费。二是出水文物保护与修复。相关工作应加快进度,推进出水文物保护场所、实验设施的建设和人才配备,在梳理工作量的同时统筹考虑出水文物修复与资料整理、报告编写等工作间的协调机制。鉴于出水文物数量巨大,可考虑在广东省文物局的主导下,将一部分出水文物保护修复任务交予文研院文物修复与培训中心负责。三是资料整理与报告编写。“南澳Ⅰ号”广受社会关注,其报告整理的重要性仅次于遗址保护,应有明确的工作进度时间表,做好简报发表、图录出版、报告出版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南澳Ⅰ号”发掘后续工作,会议决定:一、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牵头,于12月上旬整理完成“南澳Ⅰ号”沉船遗址水下考古2010-2012年工作报告,尽快报送广东省文物局及国家文物局;二、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商云澳边防派出所,于12月月底前编制完成“南澳Ⅰ号”沉船遗址保护、监测方案;三、由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牵头,于12月月底前编制完成“南澳Ⅰ号”发掘报告编写方案;四、由广东省博物馆牵头,于12月月底前编制完成“南澳Ⅰ号”出水文物保护、修复方案。(来源: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